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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馆陶人注意啦,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!保护蓝天白云,你我有责!

    信息发布者:毕海蛟
    2019-02-04 15:47:07   转载

    馆陶县城关派出所 

    馆陶人注意啦,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!保护蓝天白云,你我有责!

    2019.01.15 阅读 940

     

      “爆竹声中一岁除,春风送暖入屠苏”。春节快到了,夜晚绚丽多姿的烟花如五彩缤纷的蝴蝶在夜空飞舞,照亮大地,蔚为壮观。它们送走了旧的一岁,迎来了新的一年,给节日增添了欢庆的气氛,让人感觉“年味”真浓!

      在这美丽的背后又隐藏着多少危害……

      1、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气污染。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、一氧化氮、二氧化氮等气体,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形的“杀手”。当硝烟弥漫时,这些气体对我们人体各各部位都有着一定的损害作用,对眼睛也有刺激作用。

      2、噪声污染。 燃放鞭炮地区的噪声高达135分贝,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。在夜间人们所能接受的噪音不得超过45分贝,也就相当于蛙鸣声。而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脑血管、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的危害十分严重。

      3、是缺乏社会公德心的表现。一人放炮百人听,一家放炮四邻不安,使人养成只想自己不管别人的不良习气,由此公德意识薄弱。

      4、爆竹爆炸产生的大量垃圾,对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负担。也更容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。

      5、违反禁限燃放规定。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的产销旺季,这一时期既是非法制贩、储存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期,也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。对此,邯郸市公安局制定的《关于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的奖励标准》中规定:对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,视情给予举报人5千元至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;举报非法运输、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,视情给予举报人3千元至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;通过群众举报,破获烟花爆竹重大案件的,视情给予举报人3万元至8万元人民币的奖励。

    警方希望广大民众积极提供线索,并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兑现奖励。

    安全燃放是您的责任,依法燃放是您的义务,文明燃放是您的优良品德。春节期间,请遵守法律,不要燃放烟花爆竹。

    处罚不是目的,

    而是为了让我们朝夕相处的环境,

    变得更好,更美!

    今年春节,

    拒绝燃放烟花爆竹,

    只要"春节蓝"!

    不要"春节霾"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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